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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居民用电隔月抄表 供电局解答各档用电量怎么算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谭熙)记者昨天从桂林供电局了解到,3月1日起,包括五城区居民在内的28万户市区低压供电客户(专变用户除外)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即隔一个月抄一次表。

   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后,用户阶梯电价各档用电量怎么算,抄表周期跨高峰月份和非高峰月份又应如何计算?为此,记者采访了桂林供电局。

   若抄表周期里均为高峰或非高峰 阶梯电价各档用电量翻倍算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市区八里街临桂县城的绝大多数居民用水已实行单双月抄表制(隔月抄表);桂林供电局城中分局也于6个月前试行单双月抄表制。3月1日起,单双月抄表制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实行。

   桂林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实行单双月抄表制的主要是五城区居民、商业、非普通工业、非居民等共计28万户低压供电客户(不包括专变用户)。

   该负责人解释,我市阶梯电价考虑到居民用电受季节性和地域性影响,全年分为用电高峰月份(1、2、6、7、8、9月)和非高峰月份(3、4、5、10、11、12月)。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后,居民阶梯电价计算原则和过去每月抄表制的原则一致,分档电价不变,如一个抄表周期内均为高峰月份或均为非高峰月份,则各档用电量翻倍算。

   以高峰月份为例,此前高峰月份每个月第一档用电量为190度以内(含190度);实行隔月抄表制后,若一个抄表周期(两个月)均为高峰月份,那么第一档用电量为380度(含380度)。这意味着,实行隔月抄表制后,在一个抄表周期内,如果第一个月的用电量超过190度,那么第二个月省着点用,把两个月的总量控制在380度以内,该抄表周期用电量仍可控制在第一档内。

   此外,实行隔月抄表制后,高峰月份每个抄表周期第二档用电量为380度至580度(含580度)的部分,第三档用电量为超过580度以上的部分;非高峰月份三档用电量分别为300度以内(含300度)、300度至500度(含500度)的部分、以及超过500度的部分。

   单双月抄表制实行后,每个用电客户每年抄电表六次,每年只缴纳电费六次,缴费次数比原来减少了一半。“单双月抄表制不仅降低人力资源的消耗,也方便了广大用户,不用每个月都跑去缴费了。在每月纸质账单的消耗上也大大减少了,有利于环保。”该负责人说,每位客户具体是单月抄表还是双月抄表,可留意3或4月的电费账单。

   若抄表周期跨高峰非高峰 各档用电量按天数算

   记者注意到,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后,不管是单月抄表还是双月抄表的供电客户,一年中一定会遇到抄表周期跨高峰月份和非高峰月份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后,阶梯电价该如何计算呢?

   “遇到这种情况,计算时会把本次抄表电量均分到天,并通过日均用电量分段算出高峰月份和非高峰月份各自的用电量,再按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桂林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说。

   举个例子,实行单双月抄表制后,市民李先生家逢双数月10日抄表,假设在2月10日至4月9日(2月为高峰月份,3、4月为非高峰月份)这个抄表周期里,李先生用了600度电,那么该周期电价就要分成高峰月份和非高峰月份两个单独部分按天计算。

   在该周期,2月部分用电19天,3、4月部分用电40天,共计59天。那么该周期2月部分第一档用电量为:190(度)÷28(天)×19(天)≈129(度);3、4月部分第一档用电量为:150(度)÷31(天)×40(天)≈194(度),两部分相加,为该周期第一档用电量,即323度。

   同样,该周期第二档用电量也要分两部分计算。其中2月部分为:290(度)÷28(天)×19(天)-129(度)≈68(度);3、4月部分为:250(度)÷31(天)×40(天)-194(度)≈129(度)。两部分相加,为该周期第二档用电量,即197度。

   而该周期第三档用电量,则是实际用电量总数减去前两档的用电量,具体到李先生家,为600(度)-323(度)-197(度)=80(度)。

   最后,根据实际用电量和各档阶梯电价,算出供电用户该抄表周期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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